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3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青海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青海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重要舉措,標志著我省家庭教育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
構建“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協同”育人格局
《條例》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明確家庭教育的內涵與外延,提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總體目標。通過七章四十九條內容,系統構建了家庭實施、政府支持、學校指導、社會協同、法律責任的“五位一體”育人體系,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全方位保障。
強化父母主體責任 劃定教育底線
《條例》突出家庭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明確規定了父母主體責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需根據孩子年齡特點,從道德品質、身心健康、勞動實踐等10個方面開展科學教育,禁止家庭暴力和歧視行為。
特殊家庭支持:針對留守兒童、單親家庭等特殊情況,要求監護人及時干預心理或行為異常問題,并建立動態信息檔案提供針對性幫扶。
教育禁區:嚴禁父母因性別、身體狀況等歧視子女,不得脅迫未成年人參與違法活動。
財政保障+平臺建設 構建服務網絡
青海省將家庭教育納入省級發展規劃,建立專項財政保障機制,其中資金投入方面: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設立專項經費支持城鄉家庭教育事業發展。
信息化賦能:統籌建設全省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開通公益性網上家長學校和24小時服務熱線,提供全天候指導服務。
專業隊伍建設:聯合教育、衛健、婦聯等部門組建專業化指導團隊,開展人才培訓,提升服務質量。
家校社聯動 破解教育難題
《條例》細化了學校在家庭教育中的職責:
家校共育機制,要求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通過家訪、開放日等形式搭建常態化溝通橋梁,杜絕“成績導向”家長會。
特殊群體關愛,對殘疾、心理問題、遭受欺凌等特殊學生建立個案跟蹤機制,聯合家庭提供心理輔導和家庭教育指導。
減負增效,嚴格執行作業時長規定,保障學生充足睡眠時間和文體活動時間,促進全面發展。
多元主體參與 營造育人生態
《條例》鼓勵社會各界力量深度參與家庭教育,其中社區服務網絡方面:依托城鄉社區服務中心設立家長學校,開展親子活動與育兒知識普及。
公益力量介入: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務,開發多元化教育產品。
媒體宣傳矩陣:要求新聞媒體通過專題節目、短視頻等渠道傳播科學育兒理念,營造全社會重視家庭教育的氛圍。
明確責任追究 強化執行力度
《條例》對失職行為劃定“紅線”:對未履職的政府部門、違規開展服務的機構依規追責;建立督導評估機制,定期考核家庭教育工作成效;特別強調公職人員需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履行家庭教育責任。
填補空白 引領西部省份家庭教育發展
青海省人大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立足高原民族地區實際,深度融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現代教育理念,既是對國家上位法的細化落實,也為西部省份提供了可借鑒的“青海樣本”。隨著《條例》落地實施,青海省將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服務體系,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