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5月28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青海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情況。
發布會上,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及省婦聯相關負責同志就《條例》的立法背景、過程、意義、內容和特色亮點作新聞發布,并重點介紹《條例》推動解決的問題和貫徹執行的思路舉措。
《條例》共七章四十九條,以“立德樹人”為主線,進一步聚焦于做好制度設計、明確相關標準,確保“家庭盡責、政府支持、學校指導、社會協同”之間的有機配合聯動有序落實到位。立法定位明確,配套銜接有序,問題導向突出,地方特色明顯,為多層次多角度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撐。
從內容上,《條例》突出了家庭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明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需從道德品質、身心健康、勞動實踐等方面開展科學教育,禁止家庭暴力和歧視行為。同時,《條例》劃定教育禁區,嚴禁父母因性別、身體狀況等歧視子女,不得脅迫未成年人參與違法活動等。這些規定有助于培養未成年人正確的價值觀和良好的品德行為,為他們的成長成才奠定堅實基礎。
《條例》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