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6月25日,記者從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案件164件,與去年同期相比提高4.9%,提出再審檢察建議7件,法院裁定再審5件,剩余2件尚在回復期,采納率為71.4%,與去年同期相比提高14.3%。在發揮再審檢察建議功能、提升監督案件質效上全省檢察機關持續發力,全省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質效大幅提升。
據統計,西寧市檢察機關提出再審檢察建議3件,法院采納并裁定再審3件;海西州檢察機關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件,法院采納并裁定再審2件。自2023年11月,“兩高”聯合印發《關于規范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后,我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積極落實,狠抓再審檢察建議質量,組織民事檢察人員積極參加最高檢和省檢察院舉辦的民事檢察業務培訓,研究指導性案例及典型案例,努力提升民事檢察干警業務能力。不斷轉變監督理念,堅持監督案件的依法性、必要性,確保有充分法律依據和改判可能性。同時,多措并舉提升監督案件質量,開展聽證、強化調查核實權,確保監督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對疑難、復雜案件開展專家咨詢,為承辦檢察官提供參考意見。層層把關確保案件質量。對擬提出監督意見的案件,提請檢察官聯席會討論,必要時聽取上一級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的意見,在充分論證基礎上提請檢察委員會審議。用足用好跟進監督,再審檢察建議不被法院采納的,檢察機關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是否跟進監督的意見,經審查確有跟進監督必要的,提請上級院抗訴。
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將深入落實“三個管理”,做好“三個延伸”,加強與法院的溝通,進一步減少認識分歧,增大共識,努力實現“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目標。
(來源:西寧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