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9月9日,記者從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辦公室獲悉,為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治理困境,海北州始終堅守“環境有價 損害擔責”的核心原則,以制度化、精準化舉措探索“有價賠償”守護“無價生態”的實踐路徑。
海北州嚴格遵循“應篩盡篩、應賠盡賠”工作準則,聚焦歷史遺留生態問題,構建多維度案源篩查體系,深入開展生態損害賠償“一案雙查”回頭看行動,通過“清零式”回溯排查,堅決鐵腕追究企業污染“陳年舊賬”。將線索排查融入執法全流程,緊盯企業違規排污等高頻違法行為,同步排查生態損害隱患。創新構建“現場巡查發現線索—第三方鑒定評估—依法啟動追償”的全鏈條閉環機制,從源頭阻斷“污染—拖延—無人擔責”的惡性循環。
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將生態損害賠償法治理念融入日常行政檢查、案件查辦全過程,執法人員主動向負責人解讀“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及賠償流程,明確企業違法排污的法律后果。通過政務新媒體等渠道,向公眾普及生態損害賠償制度的核心內容等,增強群眾生態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暢通公眾線索舉報渠道。同時,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生態環境監督,逐步形成“全民參與環保、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