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建設美麗中國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目標,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內容,而大美青海,是美麗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大美”,美之于生態。
當綠水青山成為永遠的優勢和驕傲,大美青海演繹出生態文明建設的綠色佳話,為世人呈現了越來越壯美的生態畫卷。
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時代新征程賦予青海的重大政治責任和重要歷史使命,而推動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
十四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認識和把握“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展人大工作”這一鮮明主題,注重從“國之大者”“省之要者”中找方向、找思路、找重點,持續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立法、監督工作,著力在保護生態上擔當實干、建功立業。依法助推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已經成為新一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的重點和亮點。
一以貫之
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引領人大環境資源保護工作
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發生的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最根本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指引。
青海生態地位特殊而重要,生態責任重大而艱巨。本屆省人大常委會履職以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圍繞推動青海生態環境保護開展大討論,強調人大要堅決擔當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責任,始終堅持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責任,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代表責任。要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穿于人大環境資源保護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人大工作者應自覺做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忠實實踐者。
省人大常委會及環資委始終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形成制度性安排,貫穿工作始終,努力在學懂弄通、融會貫通上下功夫。每逢習近平總書記就生態環境相關問題召開會議、發表講話、作出指示批示,都及時組織工作人員集體學習領會,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部署,準確把握人大的職責定位和工作著力點,完善貫徹落實的工作舉措,對標對表,履職盡責、主動作為,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指引下,省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主動,知重負重、知責盡責,把各項工作聚焦到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上來,為我省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了應有貢獻。
擔當實干
發揮立法引領推動作用 助力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
打造生態文明高地,是青海生態報國的重要目標。總書記有期望、青海有責任,省委有要求、人大有行動。
2023年11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青海省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這是由省人大主導立法的一項重大立法成果,也是一項基礎性、統領性、綜合性的立法。常委會組成人員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條例草案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焦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堅持系統思維,銜接好上位法,細化程序舉措,通過法治的力量凝聚共識、保障要素、引領推進,充分體現了省人大常委會在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推進高質量發展中的責任和擔當。
開展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立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大要求的重要舉措,是鞏固發展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客觀要求,是在新起點上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的迫切需要,也是扎實推進法治青海建設的必然要求。
經省委批準,《青海省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條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會2023—2027年立法規劃和2023年立法計劃。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高度重視,采取“人大主導+工作專班”模式,成立了由分管領導為總召集人的工作專班,由環資委組織牽頭,常委會法工委密切配合,發揮人大立法主導作用,吸納省政府12個相關部門和省社科院參加,匯聚各方面力量,統籌推進立法工作。
回顧草案起草歷程,參與起草工作的同志感慨不已:“打造生態文明高地是一篇‘大’文章,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是一項‘硬’任務,專業性很強、標準要求高、立法難度大,如果沒有省委的高度重視和省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有力領導,沒有相關部門的全面配合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很難這么快節奏、高效率地完成草案起草工作。”
草案起草小組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發揚斗爭精神,懷著“開局就是決戰”的使命感,把工作標準調整到最高、精神狀態調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調整到最嚴,在統籌做好常規工作的同時,堅持邊學習、邊調研、邊起草、邊論證,按照時間節點緊鑼密鼓開展工作。
工作專班堅持問題導向、調研先行,先后赴云南、福建等地考察,學習兄弟省份生態文明建設立法經驗;在省內深入調研,掌握我省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情況和亟待立法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征求對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立法工作啟動后,在8個月內共召開工作專班會議3次、各類調研座談會20余次、專家論證會2次、集體學習和修改討論會16次,開展省外調研2次、省內調研15次……
方向明,則目標明。起草小組牢牢把握黨中央對青海的戰略定位,聚焦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部署,緊扣堅定不移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這一主題,以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長江保護法和環保法等法律為主要依據,以省委加快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總體規劃”為根本支撐,按照打造“七個新高地”的相關要求謀篇布局,主要依據或參考法律法規18部、中央及部委文件32件、省委省政府文件53件。草案稿形成后,廣泛征求意見,最終征集到各方面意見建議400余條,充分凝聚各方智慧。
值得一提的是,省人大常委會兩次赴北京征求高層次專家學者意見,全國人大環資委和生態環境部、國家林草局有關領導,以及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法學專家對草案文本給予積極評價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很好的修改建議。經過反復推敲論證和打磨完善,形成了成熟的條例草案。
最終,根據工作進展,省人大常委會決定該項立法由調研項目調整為立法項目,實現了當年完成調研、當年形成草案、當年提請審議。
行穩致遠
讓法治成為青海生態文明建設的“指揮棒”
2023年5月15日,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圍繞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進行集中學習研討。會議強調,要讓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成為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紅綠燈”,成為推動青海省生態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指揮棒”。
法治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力手段和強力保障。圍繞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開展地方立法工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會長期以來堅持的立法工作指導思想。
基于此,省人大常委會深度參與國家生態法治建設,配合做好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和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國家立法征求意見工作,積極表達地方訴求,努力貢獻青海智慧:例如,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時,提出18條具體意見建議,被大會簡報全文登載,引起各方重視和關注;又例如,先后組織開展長江保護法、濕地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實施座談會,進一步落細落實各地各部門的法定職責,推動法律在我省全面貫徹實施。
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踐行特色精細立法理念,生態環境領域立法步伐加快、比重上升、作用明顯,現行有效生態環保法規102件,超過地方性法規總數1/3,基本構建起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文明法規體系。
聚焦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廢舊立新出臺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修改完善礦產資源管理、濕地保護、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條例。圍繞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創制性出臺青海省高原美麗城鎮建設促進條例。瞄準“小切口”服務“大民生”,制定或修改青海省燃氣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物業管理條例等條例;
重視重點新興領域立法,立足我省鹽湖和清潔能源發展優勢,先行先試啟動相關立法,為產業“四地”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將審議的促進鹽湖產業發展、促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兩部條例草案,不僅填補省級立法空白,同時也為國家立法探索試驗,將在更高層次上為促進鹽湖和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作出青海貢獻;
針對近年來生態立法需求激增,基層立法力量相對薄弱的實際,省人大環資委堅持關口前移,加強工作指導,形成并不斷優化“提前介入+立法調研+專家論證”工作模式,推動基層環境資源領域立法提升質效,2023年協助常委會審查批準《西寧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8件市州報批條例,占常委會同期批準條例的35%,支持基層人大把同級黨委決策部署以地方性法規形式確定下來,助推生態文明建設;
……
此外,省人大常委會還對生態環境領域涉及黃河流域保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行政復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2023年對13件環境資源領域的省級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堅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久久為功
凝聚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力量
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職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都是法定的,既是權力,更是責任。“依法”二字始終貫穿人大監督工作全過程,成為省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職權的鮮明特點。
2023年5月底,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全省生態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同時,還首次依法聽取了我省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作情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情況。
這是省人大常委會嚴格依照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七條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規定,自2017年起連續第7年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作的年度環境保護報告。2021年,省人大常委會印發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級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報告年度環境保護的相關辦法,推動報告制度在全省全面落地,人大對生態環境領域的監督實現了常態化規范化。
省人大常委會還通過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報告等方式,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重大事件監督責任,進一步壓實政府部門的法定職責、法律責任,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以“久久為功、持續緊抓”的堅持和韌勁,對突出環境問題和重點民生問題扭住不放,解決不徹底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罷休。
精準聚焦
以釘釘子精神持續加大生態環境領域執法檢查力度
2023年6至7月,省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全覆蓋”式開展濕地保護“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通過實地查驗、隨機抽查、匯報座談、查閱資料等方式,進一步推進濕地保護普法宣傳,落深落細落實法定職責,有效保護濕地資源安全,以法治力量助推我省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
至此,省人大常委會以釘釘子精神,已經連續6年開展了大氣、水、土壤、固廢法、環境保護法、長江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濕地保護法以及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條例(試行)等10項生態環保領域執法檢查,占同期執法檢查的42%,頻次之高、力度之大、成效之好前所未有,充分彰顯了人大力量和法治力量。
每一次執法檢查,都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遵循,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中央和省委關于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每一次執法檢查,都堅持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緊扣法律規定,檢查法定職責是否履行、法律責任是否落實、法律執行效果是否明顯,以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防治污染、保護生態環境。
每一次執法檢查,都堅持以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為底線,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審議意見+清單”形式掛牌督辦、持續跟蹤,使人大監督“長出牙齒”,讓法律制度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省人大常委會堅持用最嚴格最嚴密的法治守護青海生態,注重打好監督“組合拳”,推動環保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實施。連續28年開展江河源環保世紀行活動,推動法律監督與輿論監督良性互動。我省環境質量顯著改善,生態系統持續修復,藍天白云已成常態,清水綠岸隨處可見,土壤更加潔凈安全,“中華水塔”堅固豐沛,綠色發展成色更足,綠水青山的“生態顏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同步提升,交出了新時代人大工作的生態答卷。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黨中央對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作出部署,我省正在積極謀劃融入這項國家戰略。省人大常委會將深入學習貫徹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嚴”要求,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以監督促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推進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不斷取得新成就,為依法助力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貢獻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