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8月9日,記者從青海省衛生健康委了解到,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序推進全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助力分級診療制度有效落實。
《通知》重申了簽約服務內容及形式,制定了簽約服務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及結果運用,并對規范簽約服務行為提出具體要求,重點明確了簽約服務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個性化簽約服務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自下一個簽約(續約)協議周期開始執行。簽約服務收費標準暫定為20元/人/年,家庭醫生(團隊)每有效簽約1人次,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承擔7元,醫保基金支付7元(由簽約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個人支付6元。簽約服務費70%以上可用于人員薪酬分配,并將工作量、服務質效、群眾滿意度等因素,靈活運用到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績效工資內部分配中,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通知》的印發,特別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政策的落實,為有效解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簽約、輕履約”“重形式、輕服務”問題,調動廣大家庭醫生工作積極性,有序推進簽約服務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為打造符合服務規范與標準的高素質家庭醫生(團隊),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滿足廣大群眾多層次健康需求將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