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6月4日,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傳來消息,為貫徹落實藥品安全信用監管體系建設要求,省藥品監管局通過完善制度、加強培訓、系統建設等舉措,推行藥品安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初步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監管格局。
省藥品監管局制定印發《青海省藥品安全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從藥品信用信息歸集、分類標準、分類監管、分類應用等方面,對藥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的具體要求作出明確規定。提出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審評監測等多維度綜合評估藥品生產企業信用風險情況,每年定期組織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對參與評定的藥品生產企業按照四個類別進行劃分,對企業實行差異化監管措施。
同時,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審批部門推送數據與藥品智慧監管平臺中日常監管主體數據比對,摸清監管對象底數,建立完善藥品經營企業信用監管檔案,應用藥品智慧監管平臺及時歸集日常監管、專項檢查、投訴舉報、監督抽檢等違法違規記分數據,為年底信用分級分類奠定基礎,提供有力支撐。及時歸集評定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的信用信息,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可追溯,充分發揮藥品經營企業信用監管在其他領域的有效應用,聯合公安、醫保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監督經營企業誠信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提升藥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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