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6月19日,記者從省政府了解到,自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開展以來,我省把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作為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有效切入點,制定出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行動方案》,聚焦誰來管、管什么、怎么管問題,一體推進學查改,全力守護好村集體“家底子”“錢袋子”。
針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力量薄弱問題,全面推進村財鄉管,在部分鄉鎮成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配備專(兼)職記賬員、監管員和輔導員,強化會計記賬、清產核資、檔案管理等農經業務管理,培訓業務骨干1200余人次,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針對農村集體“三資”底數不清、管理不規范問題,全面開展清產核資,分門別類核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類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情況,強化“三資”監管平臺線上審批、公示功能,推進資金流、業務流、數據流“三流合一”,制定資金支出審核、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標準化流程圖,推行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等微信小程序,全省村級財務公開率達到70%以上。探索建立銀農線上直聯審批系統,實現村集體資金申請、審核、批準、支出、記賬等全流程線上操作,審批時間平均縮短2至3天。從合同管理、大額資金收支、資產債務等10個方面設置預警閾值指標。
累計發出預警提示1700余條。全面開展問題排查和整改情況“回頭看”,累計排查出各類問題1758個,對72個整改不徹底的問題實行“一案一策”掛牌督辦,確保問題整治對標銷號。
針對村集體經濟收益不明顯問題,聚焦各類到村經營性資產,從源頭排查項目經營主體、管理方式、產權歸屬,確保資產資金精準確權到村。強化違約合同資金回籠,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土地經營權出租入股、資產租賃、資金入股、委托業務、產品銷售等合同內容,分類處置違約合同,累計追繳回籠資金3278.8萬元。探索推行資源發包、資產參股、物業出租、居間服務等新型經營方式,細化實化村集體經濟收益分紅方案,有效提升了村集體經濟收入和服務帶動能力。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