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7月23日,記者從青海省教育廳獲悉,青海省出臺管理辦法,規范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以及校服選用采購。
青海省教育廳、中共青海省委宣傳部、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青海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對教輔材料的編寫出版、印刷復制、發行、質量、評議、選用、征訂、價格等作出明確要求。
中小學教輔材料征訂“十嚴禁”明確,嚴禁違反“一科一輔”要求征訂教輔材料;嚴禁向小學一年級、二年級學生及家長推薦或征訂任何教輔材料;嚴禁在省教育廳公布的教輔材料選用目錄外征訂教輔材料;嚴禁在征訂教輔材料時搭售課外讀物、文具等無關商品;嚴禁從不具備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資質的發行/經銷單位征訂教輔材料;嚴禁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嚴禁利用教輔材料征訂、代購等收受發行/經銷單位財物、禮金或變相利益輸送等牟利行為;嚴禁違反主動公開公示要求,暗箱操作、弄虛作假,侵犯學生和家長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嚴禁違反資金管理規定,不通過學校賬戶代收教輔材料征訂費用,私設小金庫、委托家委會、指派個人代收費用等行為;嚴禁挪用、截留學生教輔材料代購專項經費,確保專款專用、賬目公開透明。
規范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全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對校服選用采購的標準、程序、責任等作出明確要求。
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十嚴禁”明確,嚴禁不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校服;嚴禁違反招標采購程序擅自指定供貨企業,或通過虛假招標、串標圍標陪標等方式違規選定供貨企業;嚴禁利用校服采購收受供貨企業財物、禮金或變相利益輸送等牟利行為;嚴禁違反主動公開公示要求,暗箱操作、明招暗定,侵犯學生、家長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嚴禁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嚴禁頻繁更換校服款式,或設計帶有奢侈化傾向的校服,增加學生家庭經濟負擔;嚴禁違反“雙送檢”“明標識”制度,防止味道刺鼻、做工粗糙的劣質校服進校園;嚴禁違反資金管理規定,不通過學校賬戶代收校服費用,私設小金庫、委托家委會、指派個人代收費用等行為;嚴禁以“服務費”“檢測費”等名義向學生家長違規收取校服定制附加費用;嚴禁挪用、截留學生校服專項經費,確保專款專用、賬目公開透明。
同時,省教育廳公布全省基礎教育公平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監督舉報電話及郵箱。

(來源: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