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8月18日,記者從青海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高質量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醫保專場獲悉,2026年城鄉居民參保工作調整集中繳費期。城鄉居民參保繳費集中征繳期由原先當年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調整為當年9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城鄉居民應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按個人繳費標準參保繳費。
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外參保繳費,除新生兒、當年退出現役的軍人,以及由部隊保障的隨軍未就業家屬、符合條件的職工醫保轉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人員、當年新認定的低收入困難群眾、刑滿釋放等特殊群體外,一般參保人員按照規定標準繳費,自繳費之日起設置3個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激勵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限額。對斷保再參保人員降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限額。提高或降低累計總額不超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的20%。
省醫療保障局規劃財務處處長宋超介紹,長期以來,省醫保局始終堅持將參保擴面作為兜牢基本民生底線、助推健康青海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統籌醫保政策宣傳、經辦服務供給多向發力,持續推進參保擴面提質增效。依托五級經辦服務體系,拓寬渠道、優化網絡、創新方式,全面打造醫保經辦“15分鐘服務圈”,推進醫保服務向村、社區延伸。
同時,優化參保經辦流程,全力推廣青海醫保App、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等掌上辦,政務服務事項線上可辦率達95%以上。開通醫療救助對象全年繳費綠色通道,不設待遇等待期,全面實施救助對象參保資助“免申即享”。組建醫保工作隊,采取進村入戶講政策,現場辦公解難題等方式,打通居民醫保參保在農牧區的“最后一公里”。
(來源: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