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箴言,“人有不為也,而后可以有為。”意思是說,人先要舍棄某些東西或不做某些事,然后才能夠有所作為。穿越千年,至今對我們仍具有深刻啟示,真正的自由在于有所不為,真正的輕松源于恪守本分。遵規守紀看似約束,實則是徹底的自我減負,它卸下不當作為的精神包袱,換來干事創業的澄明心境與充沛精力。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黨員干部已從繁文縟節和應酬交際的繁瑣中解脫,猶如卸下重負,真正將有限的精力和能量從無謂消耗中回收,注入有價值的干事創業中。遵守工作紀律,無須為散漫作為心虛;嚴守廉潔紀律,不必為不當所得提心吊膽;恪守生活紀律,可免不當交往之惴惴不安。規矩劃出的邊界,正是守護內心安寧的屏障。反觀落馬者,其悲劇常始于輕視紀律。有人沉溺交際斗志消磨,有人因追逐虛名而迷失方向,更有人陷入權錢交易葬送前程。他們看似享受一時“自由”,實則背負沉重的心理負擔——終日掩飾算計、如履薄冰,何談專心事業?所謂畏法度者最快活,道破的是守紀與自由的辯證關系。紀律如河床之于流水,無之則泛濫成災,有之方能歡歌向前。
從更深層看,遵規守紀的“減負”還能解放認知資源。心理學表明,人的意志力有限。若常在“能否做”之間糾結掙扎,必大量消耗心力而無法將意志力用在有價值的事情之中。明確的紀律規范如同“自動駕駛系統”,幫助黨員干部在誘惑面前自動做出正確選擇,免去反復權衡。黨紀國法為黨員干部提供了清晰的行為準則,這種“規矩內的自由”,實則是更高層次的輕松。遵規守紀需從細微著手,形成習慣:按時參加組織生活培養意識,如實報告事項保持透明,抵制小恩小惠防患未然。每一次遵守紀律,都是對心靈的清理;每一次尊重規矩,都是對人生的簡化。當紀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便能抵達“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從容境界。
紀律不是束縛創造的枷鎖,而是護航遠行的風帆;規矩不是壓制活力的重負,而是涵養生機的沃土。新時代機遇與挑戰并存,黨員干部更需深諳“遵規守紀是最大自由”的哲理,在紀律劃定的范圍內盡情施展才華。唯此方能輕裝上陣,行穩致遠,在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的征程中書寫無愧篇章。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