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8月18日,據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消息,自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開展以來,青海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一批藥品經營環節違法違規案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用藥安全。現將5起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對外公布。
案例一:馬某某生產銷售假藥案
案件情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檢查發現馬某某通過快手短視頻宣傳有功能主治的涉案產品,并通過微信進行交易。經檢驗,馬某某銷售的“風濕骨痛丸”“藏御風濕福音丹(藏御正品)”等產品含化學藥品成分,海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認定為假藥。
查辦結果:此案件線索已移送至民和縣公安局,由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案例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某中醫診所使用劣藥案
案件情況:2025年2月20日,大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大通縣某中醫診所進行監督檢查,現場發現過期藥品苯溴馬隆片1盒、膽石通膠囊3盒。經查處方,當事人共將6盒超過有效期的膽石通膠囊用于患者。
查辦結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責令改正、沒收涉案過期藥品、罰款兩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西寧市湟中區某大藥房銷售劣藥案
案件情況:2025年2月17日,西寧市湟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湟中區某大藥房監督檢查時,現場發現過期藥品奧美拉唑腸溶膠囊4盒。
查辦結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責令改正、沒收涉案過期藥品、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民和縣某藥店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品和未經藥師審核銷售處方藥案
案件情況:2024年11月27日,執法人員對民和縣某醫藥超市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存在執業藥師不在崗未掛牌告知,處方未經藥師審核銷售處方藥的情況,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醫藥超市于2024年11月29日前改正。2025年2月24日,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藥店執業藥師不在崗仍銷售處方藥,且執業藥師未對處方進行審核。
查辦結果:當事人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和未經藥師審核銷售處方藥,且經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違規行為,違反《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祁連縣某診所使用劣藥案
案件情況:2025年1月16日,祁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投訴舉報信息稱,祁連縣某診所銷售的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有效期為2024年12月12日,藥品已超過有效期。經查,當事人銷售使用超過有效期藥品屬實。
查辦結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責令改正、罰款兩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