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瑪多縣域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總人口不到1.5萬,其中藏族人口占總人口的93%。地廣人稀疊加部分牧民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意識,漢語交流不暢等客觀因素交織,法院基層矛盾調解工作面臨不少實際困難。基于縣情,2021年,瑪多縣人民法院成立了姊妹湖調解室,致力于為當事人提供高效訴訟服務,切實縮減當事人立案、審判、執行等訴訟環節的訴訟負擔等。在10余名調解成員的共同努力下,姊妹湖調解室積極化解剛性對抗,緩和雙方對立情緒,盡可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從瑪多縣這一司法為民的實踐說起,司法權源于人民、屬于人民、服務人民,這一權力屬性的本質規定決定了司法工作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而每一起群眾身邊的案件,都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著民生大事,承載著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美好向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神圣使命。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青海省法院系統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制約監督,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總結提煉高效便民的經驗做法,為困難群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人文關懷。
但新的發展問題也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對更趨復雜的矛盾糾紛,定分不易、止爭尤難,過去沒有的知識產權、涉外涉網、環境資源等新類型糾紛不斷涌現。同時,人民群眾對于追求更可接近、更加透明、更能感知、更有溫度司法公正有了更高期待。這就要求法院系統應以問題為導向,始終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做實“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牢記“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職責使命,自覺把法院工作置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謀劃推進,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探索符合青海省情、滿足人民需要、彰顯制度優勢的新時代人民法庭高質量發展之路。
以“如我在訴”的意識辦好民生案,依法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就需在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提升司法為民實效上下功夫,妥善審理民事案件,持續提升服務品質,依法兌現勝訴權益,如繼續發揚“馬背法庭”的經驗做法,開展涉民生案件執行專項行動;通過設立巡回審判點、開展上門立案服務等措施打通訴訟服務“最后一公里”。同時,也需不斷完善司法公開、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健全司法救助機制等,達到既讓司法服務更加便捷高效又不斷擴大人民群眾的司法參與和監督的目的。
同時,也應進一步樹牢“換位思考”的理念,堅持從當事人的角度思考,耐心傾聽溝通,準確把握當事人真實訴求;堅持從解決問題的角度思考,克服簡單粗暴、一判了之、一調了之;堅持從降低訴訟成本的角度思考,提高審判質效,做實定分止爭;堅持從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角度思考,通過每一個訴訟環節向當事人展示法院的專業素養和法官嚴謹細致的作風,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治國有常,利民為本。當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能將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當每一個司法案件都能彰顯公平正義,法治青海的美好圖景必然逐漸變為現實,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一定能在這樣的不懈奮斗中得到高質量提升。而這是新時代司法工作的價值追求,也是法治青海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