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8月25日,記者從青海省教育廳獲悉,本學期各地中小學原則上于9月1日開學。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統籌安排,提前謀劃精心組織,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全面做好開學準備工作。各中小學不得以未完成假期作業等事由拒絕學生返校,對因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按時返校(園)的,按照相關規定提前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并做好跟蹤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秋季學期中小學教材教輔征訂工作的監督管理,督促教材發行部門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做到“課前到書”。督促指導幼兒園嚴格落實本市(州)教師保教用書征訂要求,不得為在園幼兒征訂教材教輔。
今年是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提升年,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青海省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提升年行動方案》各項工作要求,逐條對照其中的11個方面75條規范管理清單,開展自查整改,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
教學時長方面,本學期各地中小學原則上9月1日開學,幼兒園開學時間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確定。根據國家義務教育、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標準,本學期普通高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學時間分別不少于20周和19周,幼兒園可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執行。
教學管理方面,各中小學嚴格按照國家課程設置方案、課程標準和《青海省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基本要求(試行)》等文件要求,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不得隨意調整教學進度,確保教育教學質量。幼兒園要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有效杜絕“小學化”傾向。
學生減負方面,各中小學監督和指導教師合理設計作業,嚴格控制作業總量與時長,減輕學生負擔,杜絕重復性、懲罰性、機械性作業;建立作業檢查臺賬,統計各學科作業量、作業類型及學生完成時間。科學安排考試,遵守考試管理規定,避免頻繁考試增加學生負擔。切實保障學生休息時間,嚴格落實學生睡眠要求,保障課間休息,杜絕擠占“課間十分鐘”,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后服務活動,確保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兩小時。
控輟保學方面,各地各校認真落實“雙線責任制”和“七長負責制”,全面加強在冊在校學生管理,按照“一個都不能少”的要求,核查學生返校報到情況。對未及時返校報到的學生,學校應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疑似失輟學的,及時書面報告政府,開展疑似輟學學生勸返工作。嚴格落實新修訂的《青海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學籍管理,杜絕出現虛假注冊、空掛學籍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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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記者從青海省教育廳獲悉,目前,全省教育系統聚焦招生入學、教育收費、教輔征訂、校服采購4個方面,正在開展基礎教育公平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各地各校抓住秋季開學關鍵時間節點,采取多種措施,嚴查突出問題,確保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在招生入學方面,嚴格落實新修訂的《青海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辦法》,全面規范中小學招生入學行為,做到“陽光招生”“陽光分班”。有條件的地區,穩步推行利用“青海省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開展中小學招生,實現“一網通辦”;條件暫不成熟的地區,切實簡化招生入學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實現“只進一門”。
教育收費方面,嚴格執行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公開收費項目,公示收費依據、標準,嚴控收費范圍和標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杜絕違規收取補課費、班費等行為,不得以課后服務等變相違規收費。
教輔征訂方面,嚴格執行《青海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在省教育廳確定的中小學教輔材料用書目錄中選用教輔,堅持“一科一輔”和自愿購買原則,公示教輔征訂信息及收費標準,規范教輔征訂程序,杜絕商業廣告推送和變相收費行為,防止進校推銷,不得指定特定書店購書。
校服采購方面,保障采購程序透明,公開招標選定企業,公示質量標準、價格及流程。落實質量監督機制,執行“明標識”(成衣質量合格標識)和“雙送檢”(供貨方檢+學校抽檢)制度。堅持自愿購買原則,不得在代收校服費中獲取差價。完善售后服務渠道,學校應及時公示售后服務相關事項,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同時,在基礎教育公平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中,各地各校要暢通監督舉報途徑,主動接受全社會監督,對接到的舉報線索要高度重視,一查到底。對頂風作案的,要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責問責。
(來源:西海都市報)